索引号: | bxsyjglj-2020-00020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应急管理局 |
信息名称: | 市应急局关于确定制造业行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示范标杆企业的公示 | 主题分类: | 本部门规范性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0-09-23 | 成文日期: | 2020-09-23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市应急局关于确定制造业行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示范标杆企业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应急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制造业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通知》(辽应急制造〔2020〕6号)文件要求,对照省安委会《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方案》(辽安委〔2017〕47号),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实际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管理工作现状,现确定16家企业为本溪市制造业行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示范标杆企业,现予以公示(见附件)。
附件:
本溪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