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yjglj-2019-00051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应急管理局 |
信息名称: |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 | 主题分类: | 办事指南 |
发布日期: | 2019-10-22 | 成文日期: | 2019-10-22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
一、事项名称: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
三、审查类型:承诺件 法定时限:6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四、权限划分:市级应急管理局
五、审批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主席令第70号,2014年8月31日予以修改) 第四条
【规范性文件】《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办法(试行)〉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试行)〉的通知》(煤安监行管〔2017〕5号)中〈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办法(试行)〉 第六条
【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辽宁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办法实施细则(2017版)的通知》(辽煤监管安技〔2017〕19号)中辽宁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办法实施细则(2017版)(试行) 第六条
六、适用范围:煤矿企业法人
七、受理机构:本溪市应急管理局
八、决定机构:本溪市应急管理局
九、数量限制:无
十、申请条件: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申报表、县区初审合格报告
十一、禁止性要求:无
十二、申请材料: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申报表、县区初审合格报告,原件纸质版1份。
十三、办理流程:
(一)受理:本溪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事员受理相关材料
(二)审核:市应急管理局相关科室审核
(三)决策:市应急管理局领导决策
(四)办结:本溪市行政服务中心庄口办事员办结
十四、办理方式:(一)实体大厅办理;(二)“一窗办理”;(三)“一次跑”事项。
十五、办结时限:原则上应当日提供。对记录存有疑点需进一步核实的,在7个工作日内提供。
十六、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十七、结果送达:当场送达
十八、监督投诉渠道:
(一)本溪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协调考评科,电话024-43889010
(二)本溪市营商局,电话024-42218505
十九、办公地址:本溪市溪湖区溪彩路37号;咨询电话:44516222
办公时间:上午:8.30——下午: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