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yjglj-2022-00014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应急管理局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安委办开展“春节后 安全第一课”活动 | 主题分类: | 部门会议 |
发布日期: | 2022-02-10 | 成文日期: | 2022-02-10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安委办开展“春节后 安全第一课”活动
本溪市安委办开展“春节后
安全第一课”活动
春节假期过后历来是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期,为确保节后迅速进入工作状态,人员“思想”返岗,熟知岗位工作职责、安全风险及操作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推动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为冬奥会、冬残奥会和全国“两会”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本溪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开展春节后安全第一课的通知》(本安委办发〔2022〕4号),决定从2月7日起在全市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春节后安全第一课”活动。
通知要求,一是全市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所有人员密集场所或高风险场所,要针对春节长假后陆续恢复生产经营活动;各类设施、设备由于停产、停工需要重新检验、检测、启动;假期员工走亲访友思想放松,上班后容易产生松懈情绪、麻痹思想;以及一些企业新招录员工或员工岗位调整等现状,结合本企业、本单位实际组织开展“春节后安全第一课”活动。
二是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所有人员密集场所或高风险场所要精心策划制定“春节后安全第一课”活动内容,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参加“春节后安全第一课”活动并提出要求,有条件的要亲自授课,没有条件的要邀请专家及专业人员进行专题辅导授课。活动要覆盖生产经营单位全体人员,对未及时参加的人员要组织补课,未落实学习内容的不得复工上岗。
三是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所有人员密集场所或高风险场所要结合“春节后安全第一课”,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再次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要把各岗位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定职责义务、劳动纪律规定等讲清楚;要把本单位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和防控措施,重大危险源管理、特殊作业操作等安全生产重点工作、重点环节讲清楚。要结合本单位发生的事故、本行业领域发生的事故或者省内外其他单位发生的事故典型案例进行剖析,让员工了解违法违规操作发生事故给企业、家庭、个人带来的严重后果,以及需承担的法律责任,进一步增强员工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安全事故防范能力。
四是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所有人员密集场所或高风险场所要结合全市“冬季百日集中攻坚”活动,特别是春节后企业复工复产特点和规律,对本企业、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进行一次全面深入分析,研究制定落实有针对性、操作性制度措施。要严格落实企业复工复产标准和要求,认真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制定详细可行的方案,逐项检查确认复产复工条件,不具备条件不复产,严禁赶工期、抢产量、超负荷。
五是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要全面了解掌握管辖区域内企业复产复工底数,持续警示提醒企业做好复产复工安全;强化现场抽查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危化企业要充分利用危化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加强在线巡查抽查,强化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时时监测管控重大危险源,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六是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负责本系统、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春节后安全第一课”活动督导、检查,积极主动帮助、指导服务企业,确保生产经营单位100%落实到位。
七是市、县区“两级”安委办要把“春节后安全第一课”活动内容纳入全市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督查重要内容,对督查情况适时予以通报。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以及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对“春节后安全第一课”活动好的做法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安全生产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