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yjglj-2025-00019 发布机构: 本溪市应急管理局
信息名称: 本溪市应急管理局公布12起生产经营单位 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案例 主题分类: 突发公共事件
发布日期: 2025-03-10 成文日期: 2025-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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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应急管理局公布12起生产经营单位 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案例

发布时间:2025-03-10 20:26:26 【字体:

为推动我市安全生产社会治理模式转型升级,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落实落地,近日,本溪市应急管理局公布12起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案例,以此激励各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主动发现、报告隐患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安全管理工作从外部监督管理转变为更为及时有效的内部治理提升。

例1:2025年2月,本钢浦项公司磨辊区域员工在对8号天车开展日常使用前巡检时发现,吊具钢丝绳中的一股出现断丝,立即通知天车驾驶员禁止使用,并通知专业点检人员现场进行再确认。经确认吊具钢丝绳已断丝,如不及时处理可能导致钢丝绳断裂发生事故。报告相关情况后,设备点检人员立即组织更换钢丝绳,消除事故安全隐患。因事故隐患发现及时,后续处置得当,成功避免了一起起重机事故。企业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相关规定,给予该员工1000元的奖励。

案例2:2025年1月,本钢板材公司炼钢厂炼钢设备作业区员工在对转炉一次除尘风机房开展日常巡检时,发现位于正压区围栏外侧厂区三号公路人行通道正上方,权属为板材能源管控中心的一条高架煤气管道有煤气泄漏迹象,立即通过生产调度系统通知到板材能源管控中心,并在下方设置临时警戒。后经板材能源管控中心现场确认DN2000转炉煤气管道腐蚀穿孔泄漏,并于当日实施堵漏紧急处理。因事故隐患发现及时,现场警戒等应急处置得当,成功避免了一起因煤气泄漏导致的中毒事故。公司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相关规定,给予该员工1000元的奖励。

案例3:2025年1月,本钢板材公司冷轧总厂一冷设备作业区员工对1#镀锌机组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固定式一氧化碳报警器探头安装的位置不符合要求,安装的固定式一氧化碳报警器探头距离煤气烧嘴处超过10米一旦发生煤气泄漏,不能第一时间检测报警,无法满足报警处置要求。该员工立即报告作业区作业区组织专业人员经现场勘察,重新选定探头安装位置,保证现场人员安全。公司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相关规定,对该职工500元的奖励。

案例4:2025年1月,本钢板材公司能源管控中心供电作业区员工,在对三热轧变电所进行安全、防火日常检查时发现电缆间一根电缆穿墙部位防火封堵不合格,立即通知作业区设备专责、专业点检人员到现场进行再确认。经确认,此处封堵因其它馈电电缆施工时震动导致防火泥脱落,如不及时处理一旦发生电缆过热起火容易造成火灾蔓延。供电作业区立即组织施工人员重新用防火板对此电缆穿墙部位进行防火封堵。因事故隐患发现及时,后续处置得当,成功整治了一处火灾隐患。公司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相关规定,给予该员工100元的奖励。

案例5:2025年2月,本钢板材公司热连轧厂2300生产作业区丙班员工在点检过程中,发现1#加热炉炉底北侧出料端固定式一氧化碳报警器探头报警数值超标,经过与便携报警器比对,未发现存在煤气泄露情况,怀疑此固定式报警器探头存在故障,随即联系设备点检员。经过点检人员确认,该报警器数值漂移,后续修复正常。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相关规定,给予该员工300元的奖励。

案例6:2025年2月,本钢板材公司资源服务分公司焦炉皮带运输作业区员工,在对配煤5皮带开展日常巡检时发现蒸汽漏,滴落到下方低压配电箱,该员工立即通知作业区组织进行维修。因事故隐患发现及时,后续处置得当,成功避免了一起电气设备事故。公司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相关规定,给予该员工100元的奖励。

案例7:2025年1月,本钢板材公司特钢事业部设备作业区点检员,在点检过程中发现运维单位本钢维检公司设在大棒加热炉出钢区域的工具间出口面向加热炉炉门侧,一旦由于加热炉燃烧不充分等原因发生煤气泄露极易造成工具间内煤气聚集,引发运维岗位职工在取放工具过程中发生煤气中毒问题。发现问题后该点检员立即通知运维单位本钢维检公司停用此工具间,并组织运维职工将原有的工具间出口实施封堵,在工具间背离炉门侧重新开门,铺设楼梯。因事故隐患发现及时,后续处置得当,成功消除了潜在的煤气中毒事故隐患。公司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给予该员工300元的奖励。

例8:2025年1月,本钢北营公司炼钢厂炼钢作业区为严格管控高温熔融金属吊运区域人员擅自侵入、行走的违章行为,作业区自行组织对炼钢二区转炉炉前平台和分配跨吊运区域进行安全通道封闭和隔离,设置区域焊接防护隔离栏30余米,有效提升了高温熔融金属吊运区域安全水平。公司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相关规定,给予炼钢作业区500元的奖励。

例9:2025年1月,本钢北营公司能源总厂员工在对制氧作业区2#氮透隔音房检修电源箱巡检时,发现柜门无法关闭,且与墙体脱离,无法保证用电安全。立即组织设置警戒标识,并拆除旧电源箱,更换新配电箱,重新配盘安装。因事故隐患发现及时,后续处置得当,避免消除了人员触电风险。企业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相关规定,给予该员工200元的奖励。

例10:2025年1月,本钢北营公司炼铁总厂大高炉作业区瓦斯工作业过程中,发现当班炉前工在吊运渣铁沟盖板时,钢丝绳在棱角处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易造成钢丝绳在提拉载重过程中断股,导致吊物坠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发现问题隐患后该员工立即叫停吊运作业,并参与指导棱角包裹措施落实,保证吊运作业的安全实施。公司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相关规定,给予该员工200元的奖励。

案例11:2025年1月,本钢矿业公司南芬露天铁矿排土作业区安全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通往新开排土场的4号路道路坡度大于设计规定的10%,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该员工立即向矿调度汇报。南芬露天铁矿及时组织对该路段采取降段、增加延长,重新修铺垫道路的隐患治理办法,经整改验收符合道路坡度设计要求,及时消除了矿山重大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相关规定给予该员工500元的奖励。

案例12:20251月,本钢矿业公司歪头山铁矿运输作业区电力机车驾驶员,驾车行驶通过244无人道口时,发现相关方岩石销售车辆违反铁路道口“一停二看三确认四通过”的规定,违规冲闯道口,严重威胁铁路运输行车安全。上报歪头山铁矿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后,歪头山铁矿组织查找违规车辆并予以清退出厂,并认真研究分析铁路道口安全管控措施,将该处道口设置为有人值守道路,有效防范事故风险。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相关规定给予该员工1000元的奖励。

希望上述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推动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落实落地的工作中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争取更大成绩、更实成效。各企业、各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以典型为样板,主动担当作为、履职尽责,逐步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工作氛围,为推动我市安全生产社会治理工作提质增效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