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yjglj-2023-00097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应急管理局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汇总) | 主题分类: | 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3-09-01 | 成文日期: | 2023-09-01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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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汇总)
本溪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项目绩效表
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责
本溪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县(区)、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监督企业执行国家有关行业规程和标准落实情况。
(三)指导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可按程序统筹调度指挥市域范围内监测预警、应急救援等资源和力量。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县(区)、重点企业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消防工作,指导县(区)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负责地震管理工作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市下拨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中、省直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按分工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十五)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承担全市铁路无人看守道口(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地方铁路的无人看守道口除外)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本溪市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市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全市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市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本溪市应急管理事务中心主要职责:
(一)为全市安全生产监督和相关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二)为全市减灾救灾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三)为安全生产培训、安全生产资格考试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四)为全市工矿商贸企业、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行政执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五)为应急管理相关政策、技术标准的制定和信息化建设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六)为全市地震灾情速报、地震灾害评估和震灾预防体系建设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
(七)承担市应急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溪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一)本溪市应急管理局(本级)
(二)本溪市应急管理事务中心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993.8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993.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93.8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8.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356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一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补发2021年工资、2022年工资上调以及社会保险费用调整后增加;二是住房保障支出增加,因公积金基数调整缴存额增加并补缴全年差额。
(二)支出总计2993.87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927.7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63.6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2.0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8.14万元。
2.项目支出1066.12万元,主要包括应急管理事务、自然灾害防治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356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一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补发2021年工资、2022年工资上调以及社会保险费用调整后增加;二是住房保障支出增加,因公积金基数调整缴存额增加并补缴全年差额。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本单位2022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993.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27.75万元,项目支出1066.12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993.87万元,比上年增加356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工资、社保、公积金调整。其中: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9.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7.48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503.79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4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1.81万元,主要是购买商品和服务等支出。
(2)信息化建设0万元。
(3)事业运行0.83万元,主要是购买商品和服务等支出。
(4)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
(5)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9.98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离退休42.12万元,主要是局机关离退休人员工资、绩效、护理费等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0.22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绩效、护理费等支出。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9.98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45.16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等支出。
(5)抚恤金152.5万元,主要是死亡抚恤和伤残抚恤等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6.3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0.35%,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更新公务用车一辆,维修费用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6.34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0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发生。2022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发生。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22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6.34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90.35%。完成全年预算的90.35%,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更新公务用车一辆,维修费用少。比上年增加19.94万元,增长75.53%,主要是新购公务用车一辆。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2.75万元,主要用于购买新车等,当年购置公务用车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59万元,主要用于公车加油、过路费、维修费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27.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85.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42.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2.03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上年减少24.6万元,降低14.76%,主要原因是执法任务有所下降,人员执法费用下降。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5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1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6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6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287.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87.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100%)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4.97分。
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0万元,自评平均分0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本部门组织对“安全生产业务经费”“应急管理专项业务经费”等6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287.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87.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年初绩效设定目标均达到标准。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在2022年度市直部门决算中反映“安全生产业务经费”“应急管理专项业务经费”等6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网络租赁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1万元,执行数为3.0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安全生产业务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9万元,执行数为11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3)“系统维护服务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7.6万元,执行数为27.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4)“应急管理专项业务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4.81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5.24万元,执行数为101.37万元,完成预算的96.32%。
(5)“地震事务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4.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万元,执行数为4.99万元,完成预算的99.87%。
(6)“各部门物业管理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7.19万元,执行数为27.1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预算(项目)政策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3.部门评价结果。
通过开展项目评价工作,我部门未发现存在问题。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反映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救援(项):反映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管理(项):反映用于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修订,应急预案演练、协调保障等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4.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5.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6.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7.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8.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2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款)建设项目贷款贴息(项):反映根据国家规定用于特定建设项目及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中西部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设施贷款的财政贴息支出。
31.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3.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