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yjglj-2022-00131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应急管理局 |
信息名称: | 2022年行政处罚公示 | 主题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日期: | 2022-12-06 | 成文日期: | 2022-12-06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2022年行政处罚公示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 相对人名称 | 案由(事由) | 检查类型 | 检查结果 | 决定(通知)日期 | 实施机关 |
( 本 )应急罚〔 2022 〕07号
| 本钢耐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2022年10月6日9时35分本钢耐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彩北球团厂制煤车间外道铲车在行驶过程中,发生车辆伤害事故,事故造成上煤工王某权死亡。 该公司是该起事故的主体责任单位。
| 事故处罚 | 对本钢耐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罚款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00) 的行政处罚。
| 11月28日 | 本溪市应急管理局 |
( 本 )应急罚〔 2022 〕08号
| 本溪佰合实业有限公司 | 2022年10月6日9时35分本钢耐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彩北球团厂制煤车间外道铲车在行驶过程中,发生车辆伤害事故,事故造成上煤工王某权死亡。本溪佰合实业有限公司对该起事故负有培训不到位责任。
| 事故处罚 | 对本溪佰合实业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的行政处罚。
| 11月28日 | 本溪市应急管理局 |
( 本 )应急罚〔 2022 〕09号 | 范某辉 | 2022年10月6日9时35分本钢耐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彩北球团厂制煤车间外道铲车在行驶过程中,发生车辆伤害事故,事故造成上煤工王某权死亡。作为本钢耐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副经理,负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设备管理、安全生产等工作。 | 事故处罚 | 对范某辉罚款人民币贰万贰仟七佰壹拾玖元整(¥:22719.00) 的行政处罚。
| 11月28日 | 本溪市应急管理局 |
( 本 )应急罚〔 2022 〕10号
| 潘某艳 | 2022年10月6日9时35分本钢耐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彩北球团厂制煤车间外道铲车在行驶过程中,发生车辆伤害事故,事故造成上煤工王某权死亡。作为本溪佰合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负责人,未对派出的劳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 | 事故处罚 | 对潘某艳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的行政处罚。
| 11月28日 | 本溪市应急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