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yjglj-2022-00049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应急管理局 |
信息名称: | 行政处罚公示 | 主题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日期: | 2021-04-20 | 成文日期: | 2021-04-20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行政处罚公示
行政处罚公示 | ||||||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 相对人名称 | 案由(事由) | 检查类型 | 检查结果 | 决定(通知)日期 | 实施机关 |
(本)应急罚【2021】301号 | 辽宁北方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21年3月9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辽宁北方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安全检查中发现:1.焦炉煤气压缩机房、氨压缩机厂房内使用钢制F型扳手,为发生火花工具。2.焦炉煤气压缩机房电缆桥架槽盒本体之间连接板的两端未跨接保护联结导体。 | 日常检查 | 辽宁北方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对辽宁北方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2021.3.31 | 本溪市应急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