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yjglj-2022-00129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应急管理局 |
信息名称: | 关于在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直报系统中核销非生产安全事故的公示 | 主题分类: | 事故通报 |
发布日期: | 2022-12-06 | 成文日期: | 2022-12-06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在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直报系统中核销非生产安全事故的公示
2022年9月17日8时许,受雇于本溪春天物业有限公司到本溪市北方职业培训学校的1名更夫在学校负一层死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市应急管理局、市总工会、市公安局组成事故调查组,聘请电力、气象专家参与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开展事故调查工作。通过现场勘查、询问相关当事人,查阅有关资料,经过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原因。工人死亡符合《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项:“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突发疾病(非遭受外部能量意外释放造成的肌体创伤)导致伤亡的。”规定。
调查组认定该起事故是非生产安全事故,并于2022年12月2日经市政府批复。现对已上报安全生产综合统计直报系统的该事故进行核销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6日至12月12日,共7天。在公示期间,个人和单位对公示内容有任何异议的,请联系本溪市应急管理局,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反映情况(电话12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