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yjglj-2025-00054 发布机构: 本溪市应急管理局
信息名称: 本溪市非煤矿山领域2025年一季度典型案例 主题分类: 曝光台
发布日期: 2025-03-31 成文日期: 2025-03-31
废止日期: 文 号:
关键词:

本溪市非煤矿山领域2025年一季度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5-03-31 15:35:22 【字体:


案件1本溪市聚鑫达矿业有限公司鑫生尾矿库重大事故隐患未及时消除

2024年12月19日,由省矿山安监局、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组成的联合检查组赴本溪市聚鑫达矿业有限公司鑫生尾矿库开展尾矿库联合执法检查工作,发现本溪市聚鑫达业有限公司鑫生尾矿库存在尾矿库未设计应急道路等8条重大事故隐患。依法依规给予罚款人民币肆万元(4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2本溪市聚鑫达矿业有限公司安全处长迟某某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2025年3月3日,南芬区应急管理局对本溪市聚鑫达矿业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单位未及时发现辽宁日昇鑫矿山工程有限公司新入职员工培训时间未到72小时入厂作业,对施工单位管理不到位。依法依规给予安全处长迟某某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3辽宁日昇鑫矿山工程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2025年3月3日,南芬区应急管理局对本溪市聚鑫达矿业有限公司辽宁日昇鑫矿山工程有限公司项目部检查发现,新入职员工培训时间未到72小时入厂作业,施工单位管理不到位。依法依规给予罚款人民币贰万元(20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