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yjglj-2024-00087 发布机构: 本溪市应急管理局
信息名称: 治本攻坚 警示曝光 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典型案例 主题分类: 曝光台
发布日期: 2024-11-26 成文日期: 2024-11-26
废止日期: 文 号:
关键词:

治本攻坚 警示曝光 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4-11-26 08:30:17 【字体:

今年以来,本溪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认真落实《本溪市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本应急发〔2024〕41号)有关要求,重点围绕无(假)特种作业证人员上岗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市、(县)区应急管理系统联动,持续强化监管执法,对违法行为实施精准打击。为提高企业负责人及相关从业人员安全防范和守法意识,本溪市应急管理局曝光5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

【基本案情】

2024年3月13日,本溪市应急管理局在对本钢某炼铁厂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在环保改造项目通廊施工现场作业的2名电工,仅1人具备电工作业资质。

【处理结果】

该企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溪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和《本溪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指导标准》第十三条的规定,对该企业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基本案情】

2024年11月1日,明山区应急管理局在对某干燥煅烧设备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生产车间金属铆焊区域工人马某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从事金属热切割作业。

【处理结果】

该企业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明山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和《明山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指导标准》第十三条的规定,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仟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基本案情】

2024年10月9日,平山区应急管理局在对本溪市包装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电工)未持证上岗。

【处理结果】

该企业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平山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和《本溪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指导标准》第十三条规定,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

【基本案情】

2023年9月6日,溪湖区应急管理局在对本溪市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逾期未审(属无证上岗)行为。

【处理结果】

该企业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溪湖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和《本溪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指导标准》第十三条的规定,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

【基本案情】

2024年11月5日,南芬区应急管理局在对本溪某矿山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发现该公司一名工人正在实施焊接作业,在核实其特种作业操作证后,发现其属于无证操作。

【处理结果】

该企业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南芬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和《本溪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指导标准》第十三条的规定,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伍仟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