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yjglj-2024-00049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应急管理局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非煤矿山2024年二季度典型案例通报 | 主题分类: | 曝光台 |
发布日期: | 2024-06-27 | 成文日期: | 2024-06-27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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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非煤矿山2024年二季度典型案例通报
案件1本溪市金和矿业有限公司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报告案
2024年5月10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辽宁局对本溪市金和矿业有限公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一般隐患8条,重大隐患2条,并未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依法依规给予本溪市金和矿业有限公司肆万元(400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2本溪市平山区佳鑫铁选厂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案
2024年5月11日,本溪市应急管理局对本溪市平山区佳鑫铁选厂进行现场检查,检查中发现,该企业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依法依规对本溪市平山区佳鑫铁选厂给予贰万元(200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3本溪鹏达矿业有限公司系统一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报告案
2024年5月29日,本溪县应急局到本溪鹏达矿业有限公司系统一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图纸未绘制相邻矿山位置;未按照规定每年对通风系统进行一次检测。上述两项问题属重大安全事故隐患,该企业未治理也未向县应急管理局报告。依法依规给予该企业行政处罚20000元。
案件4本溪鹏达矿业有限公司系统二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报告案
2024年5月29日,本溪县应急局到本溪鹏达矿业有限公司系统二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井下一氧化碳传感器、人员定位系统失效;主通风机未连续运转。属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该企业未治理也未向县应急局报告。依法依规给予该企业行政处罚20000元。
案件5本溪金源矿业有限公司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报告案
2024年6月4日,本溪县应急局到本溪金源矿业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未按规定每年进行一次反风实验、井下人车未按规定每年进行一次检测。属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该企业未治理也未向县应急局报告。依法依规给予该企业行政处罚20000元。
案件6本溪市金祥矿山工程有限公司驻本溪满族自治县同达铁选有限责任公司项目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报告案
2024年6月4日,本溪县应急局到本溪满族自治县同达铁选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该单位项目部+400m六采场作业面无局扇、+400m平硐第二安全出口通行不畅。属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该企业未治理也未向县应急局报告。依法依规给予该企业行政处罚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