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非煤矿山领域2026年三季度典型案例
本溪市非煤矿山领域2026年三季度典型案例
案件1本溪市富晟矿业有限公司154中断1号矿体存在未按设计施工建设案
2026年5月18日对本溪市富晟矿业有限公司在井下作业现场检查时发现,该矿山154中段1号矿体存在未按设计施工建设情况。明山区应急管理局依法依规给予本溪市富晟矿业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拾万元的行政处罚;给予矿长徐某某罚款贰万元的行政处罚;给予施工单位辽宁捷翔矿业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王某某罚款贰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2辽宁源达矿业有限公司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案
2026年6月4日,溪湖区应急管理局非煤矿山科室执法人员到达辽宁源达矿业有限公司开展专项检查,发现三条重大隐患问题:1.查人员定位系统,4月6日在-340m中段进行水管焊接作业,动火操作人员孙某某和监护人员于某某、张某某未在现场;2.矿井视频监控系统历史数据保存时间仅7天;3.2022年1月制定的《动火作业管理制度》部分内容与《地下矿山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不符,如执行《动火安全作业证》,无“一项动火作业,一个安全措施,一张动火作业票”等内容。溪湖区应急管理局依法依规给予辽宁源达矿业有限公司罚款陆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3本溪市正源矿业有限公司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案
2026年6月4日,溪湖区应急管理局非煤矿山科室执法人员到达本溪市正源矿业有限公司开展专项检查,发现六条重大隐患问题:1.205m中段掘进工作面已掘进50m,未安设安全监控系统和人员定位系统;2.4月1日至5月7日205m中段掘进工作面正常掘进,局部通风机一直未启动,造成风量风质不达标;3.视频监控系统历史数据仅能保存15天;4.监测监控系统备用电源仅能工作一个半小时,不能连续工作2小时以上;报警记录报表填写内容不全;5.人员定位系统无法调取5月4日之前的数据信息;6.编号为109101、109201、109301的人员定位分站无独立电源,205m中段人员定位分站屏幕不亮。溪湖区应急管理局依法依规给予本溪市正源矿业有限公司罚款陆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4本溪市鑫石矿业有限公司系统二存在安全设施设计变更未经批准擅自施工案
2026年6月4日,溪湖区应急管理局非煤矿山科室执法人员到达本溪市鑫石矿业有限公司系统二开展专项检查,发现基建内容调整后,未及时进行设计变更。溪湖区应急管理局依法依规给予本溪市鑫石矿业有限公司罚款贰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5本溪市宏鹏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案
2026年6月17日,溪湖区应急管理局非煤矿山科室执法人员到达本溪市宏鹏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专项检查,发现:1.回风斜坡道未按设计要求对巷道进行喷砼支护。2.回风斜坡道+146m中段掘进工作面为独头巷道,未安设局部通风机,风量风质不达标,未采取防止人员进入的安全措施。3.查视频监控系统,发现2026年5月30日12时58分至13时01分,+102m中段作业人员未随身携带自救器;两班施工,每个班5个掘进工作面,多参数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实际只有9台,数量不足。溪湖区应急管理局依法依规给予本溪市宏鹏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罚款贰拾叁万元的行政处罚;给予崔某某罚款贰万伍仟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6本溪市聚鑫达矿业有限公司二采区一系统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案
2026年5月26日南芬区应急管理局根据《本溪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市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和2026年南芬区应急管理局执法计划对本溪市聚鑫达矿业有限公司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当时,发现本溪市聚鑫达矿业有限公司二采区一系统存在重大隐患问题:1.335m中段水泵房施工使用的局扇故障;2.335m中段爆破后通风不良,CO、NO2超标;3.人员定位系统人员录入不全,数据异常。广播在调度室无麦克风。415回风中段风速、二氧化氮监测装置离线。负压传感器一直无数据,报警值40不对。南芬区应急管理局依法依规给予本溪市聚鑫达矿业有限公司罚款贰拾柒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7本溪宏大矿业有限公司(铁矿)一采区系统1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案
2026年5月27日南芬区应急管理局根据《本溪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市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和2026年南芬区应急管理局执法计划对本溪宏大矿业有限公司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当时,发现本溪宏大矿业有限公司(铁矿)一采区系统1存在重大隐患问题:1.475分段采场无局扇。南芬区应急管理局依法依规给予本溪宏大矿业有限公司罚款叁万伍仟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8本溪宏大矿业有限公司(铁矿)二采区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案
2026年5月27日南芬区应急管理局根据《本溪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市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和2026年南芬区应急管理局执法计划对南芬区应急管理局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当时,发现本溪宏大矿业有限公司(铁矿)二采区存在重大隐患问题:1.井下中央变电所,缺少一组高压控制柜和两段供电隔离柜,无法实现双电源供电;井下缺少一台变压器,无法实现双电源供电;井下多个局扇电源电缆,采用YCW型普通型软像套电缆,属非阻燃型电缆;2.企业实测图纸中缺少700中段(695中段)采场采准工程、部分穿脉工程、脉外巷道等工程,属于实测图与实际不符;3.2026年4月12日在二采区井口、5月9日在700中段动火作业,制定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完全一致;4月12日在二采区井口动火作业票中施工单位审批人、验收人为非本人签字。南芬区应急管理局依法依规给予本溪宏大矿业有限公司罚款柒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9本溪思山岭云新矿业有限公司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案
2026年5月27日南芬区应急管理局根据《本溪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市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和2026年南芬区应急管理局执法计划对本溪思山岭云新矿业有限公司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当时,发现本溪思山岭云新矿业有限公司存在重大隐患问题:1.575m分段探矿人员未携带自救器及气体检测仪;2.井下多个局扇电源电缆,采用YCW型普通型软像套电缆,属非阻燃型电缆。南芬区应急管理局依法依规给予本溪思山岭云新矿业有限公司罚款肆万伍仟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10本溪星光硅质原料有限公司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案
2026年6月10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辽宁局会同本溪市应急管理局和南芬区应急管理局对本溪星光硅质原料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检查当时,发现本溪星光硅质原料有限公司存在重大隐患问题:1.露天采场西部+190m平台采场底部掏槽出现伞檐,部分平台不连续;+210m安全平台宽度不足5米;矿山西部露天边坡局部出现局部滑移;2.矿山+180m平台入口运输道路局部坡度超过设计坡度的10%;3.矿山西部排土场靠近山体侧无排洪沟;4.露天排土场未进行边坡稳定性分析;露天采场内堆料场未经开展边坡稳定性分析;5.矿山未按设计要求配备柴油发电机;6.未按安全设施设计要求设置地表位移监测点;矿山未配备测量仪器;7.+190m清扫平台靠近山体内侧未按安全设施设计规定设置排水沟;8.封闭圈以下最下部+180m工作平台,未按照安全设施设计在采坑底部形成集水池,2台排水泵设置位置不合理。排水泵型号变更未向安全设施设计审批单位报备。未建立水文地质资料档案、年度防排水措施,无定期检查排水措施执行情况记录。南芬区应急管理局依法依规给予本溪星光硅质原料有限公司罚款肆拾捌万元的行政处罚;给予李某某罚款肆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11本溪枫叶矿产有限公司一采区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案
2026年6月24日,南芬区应急管理局根据《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执法》和执法计划对该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检查时发现:1.原有排土场存在边坡失稳风险,未进行稳定性分析。南芬区应急管理局依法依规给予本溪枫叶矿产有限公司罚款肆万玖仟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12本溪昌泰石材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资格证过期案
2026年6月26日,南芬区应急管理局根据《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执法》和执法计划对该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检查时发现:矿长的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已过期,未提供新证书。南芬区应急管理局依法依规给予本溪昌泰石材有限公司罚款贰万玖仟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13桓仁琦璘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滑石矿建设项目部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案
2026年5月13日,桓仁县应急管理局非煤矿山安全执法部并聘请三名专家,对桓仁琦璘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滑石矿进行专项安全检查。经检查发现“提升井架上无防过卷保护装置”。桓仁县应急管理局依法依规给予桓仁琦璘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罚款叁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14桓仁同辉矿业有限公司铁矿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案
2026年5月12日,桓仁县应急管理局非煤矿山安全执法部并聘请三名专家,对桓仁同辉矿业有限公司铁矿进行专项安全检查。经检查发现“巷道中节理较发育位置未进行喷浆支护”。桓仁县应急管理局依法依规给予桓仁同辉矿业有限公司罚款贰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15辽宁宝源矿业有限公司宋家沟滑石矿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案
2026年5月26日,本溪市应急管理局非煤矿山科总工及两名专家,对辽宁宝源矿业有限公司宋家沟滑石矿进行专项安全检查。经检查发现“520m、545m巷道内均在支护两侧采用木质材料护帮,顶部采用木支护,应采用阻燃处理,其中520m平硐内存在一处破碎带顶板已局部冒落,夹层已与水泥化、极不稳定应加强支护处理”。桓仁县应急管理局依法依规给予辽宁宝源矿业有限公司罚款贰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16桓仁普乐矿业有限公司夹道子铁矿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案
2026年5月27日,本溪市应急管理局非煤矿山科总工及两名专家,对桓仁普乐矿业有限公司夹道子铁矿进行专项安全检查。经检查发现“1.北采区526m中段逃生路线图纸未更新,南采区486m中段局部通风机未接地;2.井下废弃巷道空区未做永久封闭;暂不生产巷道未做临时封闭”。桓仁县应急管理局依法依规给予桓仁普乐矿业有限公司罚款陆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17桓仁北海滑石矿业有限公司矿山安全生产设备违法案
2026年6月6日,因桓仁北海滑石矿业有限公司矿山井下工人在作业时受伤,根据市、县两级领导的指示要求桓仁县应急管理局非煤矿山安全执法部聘请专家,对该企业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经检查发现“1.300m中段东侧独头掘进巷道未设置局扇通风设施,风速不满足要求;2.300m中段东侧独头掘进巷道未设置监测监控设施,未实现无视频不作业”。桓仁县应急管理局依法依规给予桓仁北海滑石矿业有限公司罚款陆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18桓仁普乐矿业有限公司夹道子铁矿建设项目部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案
2026年6月16日,桓仁县应急管理局非煤矿山安全执法部,对桓仁普乐矿业有限公司夹道子铁矿建设项目部进行专项安全检查。经检查发现“查看视频监控系统基建井425中段5月8日多名井下工人未随身携带自救器”。桓仁县应急管理局依法依规给予桓仁普乐矿业有限公司罚款叁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19桓仁矿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类违法案
2026年6月6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对桓仁矿业有限公司向阳矿区进行专项安全检查。经检查发现该企业存在;”1.矿井未实现入井人员身份唯一识别功能;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故障,未及时处理;主通风机远程控制系统、监测监控系统均不能查询主通风机、辅助通风机开停传感器状态历史曲线;-920m中段、-960m中段未设置风速传感器;-424m中段15号采场一氧化碳传感器未设置在采场回风口侧;西部FJ-2风井主通风机未设置开停传感器:2.查视频监控系统,发现5月工人入井未随身携带自救器;现场抽查,井下1名作业人员未能在30秒内完成盲戴自救器;3.查视频监控系统,发现4月15日七号竖井井口动火作业,未制定动火作业票,未撤出井下作业人员;4.查视频监控系统,发现4月15日七号竖井提升机提升人员未与井口安全门联锁;5.2026年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年计划开采铁矿41.6万吨,桓仁矿业向阳采区、松兰矿区设计生产能力共计35万吨/年,1-4月份安全费用提取记录开采29.46万吨,超过1-4月份28万吨的最大生产能力;6.矿井未制定主通风机发生故障或停机检查采取的必要安全措施;7.矿井配备的通风专业技术人员所学专业不符合要求。”桓仁县应急管理局依法依规给予桓仁矿业有限公司罚款贰拾陆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20本溪宏大矿业有限公司(铁矿)二采区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案
2026年5月13日本溪市应急管理局和南芬区应急管理局对该单位进行地下矿山专项检,经检查发现该单位,1.未配备通风专业技术人员;2.供电系统图纸缺少井下一级负荷设备和采场设备供电线路部分;通风系统图中未标明风量、通风构筑物等内容;3.695m中段顶板局部有浮石,未按设计要求采取支护措施;共3条重大事故隐患。南芬区应急管理局依法依规给予本溪宏大矿业有限公司罚款叁万伍仟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21本溪鹏达矿业有限公司未按设计采取支护措施等问题案
2026年6月3日对本溪鹏达矿业有限公司检查时,检查时发现:1.查视频监控系统,多处地点视频监控未联入调度中心;2.+535m中段掘进工作面部分巷道顶板破碎,未按设计支护;3.查视频监控系统,5月30日多人入未随身携带自救器;4.查人员定位系统,发现+535m中段南二沿脉巷道5月4日动火作业期间动火操作人员未在现场,且现场安全监管人员未入井;5.矿井使用2台FL-0.5运料车,常态化用于运送人员出入井,且无检测检验报告;6.未制定主通风机发生故障或停机检查采取的必要安全措施;7.回风平硐1、2、3均作为安全出口,行人门插销从内打开困难,安全出口不畅;8.+520m平硐口风流反向与设计不符,设计为入风平硐,实际为回风,风量风质不达标。本溪县应急管理局依法依规给予本溪鹏达矿业有限公司罚款叁拾叁万肆仟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22本溪满族自治县偏岭第一铁选厂铁矿监测监控系统故障案
2026年6月25日本溪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本溪满族自治县偏岭第一铁选厂铁矿进行检查,检查时发现井下风机开停传感器未接入井口监测监控系统,风速传感器部分显示数值为零。本溪县应急管理局依法依规给予本溪满族自治县偏岭第一铁选厂铁矿罚款叁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23本溪满族自治县同达铁选有限责任公司一采区一系统井下监测监控系统故障案
2026年6月23日本溪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本溪满族自治县同达铁选有限责任公司一采区一系统进行检查,检查时发现井下速监测数据为0。本溪县应急管理局依法依规给予施工单位本溪市金祥矿山工程有限公司罚款叁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24本溪满族自治县同达铁选有限责任公司一采区二系统监测监控系统故障案
2026年6月24日本溪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本溪满族自治县同达铁选有限责任公司一采区二系统进行检查,检查时发现风速传感器位置设置不规范,回风井口缺少风速传感器。本溪县应急管理局依法依规给予施工单位本溪市金祥矿山工程有限公司罚款叁万元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