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直报系统中核销非生产安全事故的公示
2025年12月24日0时30分许,本溪钢铁(集团)热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外包单位本溪钢铁(集团)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在南芬区南芬村一组维修锅炉时发生一起事故,造成1人死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市应急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总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开展事故调查工作。通过现场勘查、询问相关当事人,查阅有关资料,经过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
调查组认定该起事故是非生产安全事故,并于2025年12月30日经市政府批复。现对已上报安全生产综合统计直报系统的该事故进行核销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1月8日,共7天。在公示期间,个人和单位对公示内容有任何异议的,请联系本溪市应急管理局,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反映情况。
电话:12350 邮编:117019
地址:本溪市溪湖区溪彩路3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