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yjglj-2024-00092 发布机构: 本溪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4-10-22 废止日期:
文 号: 主题分类: 行政执法事后公开
关键词:

2024年行政处罚公示(执法科)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相对人名称

案由(事由)

检查类型

检查结果

决定(通知)日期

实施机关

行政处罚决定书

(本)应急罚〔2024〕

56号

四川省繁标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7月21日7时30分许,桓仁县八里甸施工现场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事故造成王某死亡。

 

事故处罚

四川省繁标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陆拾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4.10.18

本溪市应急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本)应急罚〔2024〕

57号

尹某

繁标公司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对本单位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对本次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事故处罚

对尹某暂停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1个月并处上一年年收入20%罚款人民币捌仟贰佰伍拾的行政处罚。

2024.10.18

本溪市应急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本)应急罚〔2024〕

58号

郭某

繁标公司现场负责人。不具备安全管理资质,对施工现场及作业人员监督管理不力,对本次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事故处罚

对郭某暂停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1个月并处上一年年收入20%罚款人民币捌仟陆佰壹拾行政处罚。

2024.10.18

本溪市应急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本)应急罚〔2024〕

59号

某某

繁标公司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同时对事故迟报负有责任

事故处罚

某某处一年年收入60%罚款人民币肆万零叁拾贰的行政处罚。

2024.10.18

本溪市应急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本)应急罚〔2024〕

60号

王某某

运程公司现场负责人。不具备安全管理资质,对施工现场及作业人员监督管理不力,对本次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事故处罚

对王某某暂停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1个月并处上一年年收入20%罚款人民币玖仟叁佰陆拾玖的行政处罚。

2024.10.18

本溪市应急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本)应急罚〔2024〕

61号

韩某某

六工区项目部安全总监兼安全部长,施工现场未统一协调指挥,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对本次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事故处罚

对韩某某暂停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1个月并处上一年年收入20%罚款人民币壹万零贰佰捌拾陆的行政处罚。

2024.10.18

本溪市应急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本)应急罚〔2024〕

62号

何某某

六工区项目部书记兼生产经理,对分包单位作业现场安全巡查、检查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事故处罚

对何某某暂停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1个月并处上一年年收入20%罚款人民币壹万零柒佰零叁元的行政处罚。

2024.10.18

本溪市应急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本)应急罚〔2024〕

63号

肖某某

六工区项目部项目经理,负责项目全面工作,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同时对事故迟报负有责任。

事故处罚

肖某某处一年年收入60%罚款人民币肆万贰仟捌佰壹拾肆的行政处罚。

2024.10.18

本溪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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