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bxsyjglj-2026-00113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应急管理局 |
| 信息名称: | 关于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应急物资管理使用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部门文件 |
| 发布日期: | 2026-06-22 | 成文日期: | 2026-06-22 |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本应急发〔2026〕20号 | |
| 关键词: | |||
关于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应急物资管理使用的通知
关于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
应急物资管理使用的通知
各县(区)应急局:
为提升基层自然灾害应急抢险救灾保障能力,进一步规范2025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购置的防汛抗旱类应急物资(以下称为应急物资)的管理使用,依据省、市应急物资储备管理等有关规定要求,现就乡镇(街道)、村(社区)应急物资的管理使用做如下规定:
1.各县(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应急物资的统筹管理使用,可根据自然灾害发生情况,统筹调配各应急物资储备库的应急物资。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负责各应急物资储备库的储备管理。
2.各物资储备库对应急物资实行封闭式管理,要明确应急物资库管理第一责任人,做到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应急物资出库要报各县(区)应急管理局,不得擅自出库。
3.各县(区)要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进行应急物资储备,确保物资储备库满足储备条件。
4.各应急物资储备库应避光、通风良好,有防火、防盗、防潮、防鼠、防污染等措施,配备相应的除尘、除湿、货架等设施设备。
后附:应急物资管理使用的各项制度
本溪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6月22日
本溪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2026年6月22日印发
附件1:
应急物质储备库管理制度
1.物资库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2.物资库管理员必须严格履行职责。
3.物资要分类存放,装箱上架,布局合理,摆放整齐,便于拿取,标志清楚。
4.各类物资出入库由管理员及时进行登记,可重复使用的出库物资用后及时归还。
5.定期清理库存物资,适时进行物账核对,杜绝出现账物不符现象。
6.定期清扫库室,保持库室内整洁。
7.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房。
附件2:
应急物资储备库管理员职责
1.负责应急物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2.熟悉应急物资保管和收发相关规定,熟记物资种类、数量、存放位置等情况。
3.准确、及时收发应急物资,认真记账,定期核对账、物。
4.掌握库内温度和湿度变化,正确使用库房设备和工具,做好防鼠、防尘、防潮、防冻工作,保持库内整洁。
5.经常进行安全检查,严格落实防火、防盗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6.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附件3:
应急物资出入库管理制度
1.要严格规范应急物资领用和归还流程,严防流失、错领,确保账实相符。
2.常规情况下领用需提交书面申请,经县(区)应急管理局批准后方可出库。突发应急抢险可先电话报备后出库,24小时内补齐书面手续。
3.库管员核对应急物资名称、型号、数量和完好状态,双方签字确认,详细登记领用单位、使用人、用途、归还时限。
4.可重复使用的物资使用完毕后,领用单位清理保洁,检查完好后返库。库管员要逐项核验,缺损、故障应急物资需维修合格后再入库,不合格的物资严禁归位。
5.未经审批严禁私自出库、转借、挪用应急物资。严禁先领用后补手续,超期不归还。
附件4:
应急物资台账管理制度
1.要建立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台账,详细记录物资名称、购置日期、采购价格、出入库记录、维保记录、报废信息等。
2.每件物资需配备专属标签,标注相关信息,粘贴于装备库置物架醒目位置。
3.及时更新当日出入库、维保、报废等变动信息,每季度核对账目,每年开展全面盘点,形成盘点报告。
4.出入库单据、维保记录、报废审批等资料,整理归档留存不少于5年。
附件5:
应急物资报废与处置制度
1.达到下列情况的物资可进行报废:一是达到使用年限,性能退化无法修复。二是严重损毁无维修价值。三是检测不合格存在安全隐患。四是技术淘汰,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物资。
2.库管员提交报废申请及相关证明,及时上报县(区)应急局审核,得到县(区)局批准后执行。
3.报废物资要单独存放,标注“报废”标识,按国有资产有关规定处置。
4.报废处置完成后,当日更新物资台账,核销资产,完善报废档案。
附件6:
紧急情况下调拨应急物资管理制度
1.要确保险情发生时应急物资快速调配,高效转运,满足抢险需求。
2.险情发生时,乡(镇)应急站可先电话报备县(区)应急管理局后下达调度指令,24小时内补齐书面手续。
3.接到调度指令后,库管员15分钟内完成装备清点,出库准备,优先保障抢险救灾物资调运。
4.跨地域、跨单位调拨物资,需办理书面交接手续,明确装备去向、接收人、归还时限等,如遇紧急情况可在24小时内补齐手续。
5.抢险结束后,及时回收可复用装备,清点核对,维保归库,补齐调度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