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yjglj-2023-00090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3-08-1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 |
关键词: |
《整改措施清单》第1项整改任务 整改结果公示
一、整改任务
问题编号一:落实生态环保工作主动性不强。本溪市《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要求,“市直有关部门要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年度工作计划和措施清单,并向社会公开,落实情况每年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督察发现,本溪市大部分市直部门既没有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年度工作计划,也没有向市委、市政府报告落实情况。
二、整改目标
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整改措施
(一)每年年初,市应急管理局按照承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年度工作计划和措施清单》,并向社会公开。
(二)市应急管理局每年12月20日前向市委、市政府书面报告落实情况。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年度工作计划及措施清单
按照《本溪市(省、中)直有关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责任分工要求,市应急管理局紧密结合局工作职责,于2022年5月23日,制定印发了《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及措施清单》;并于6月13日在本溪市应急管理局官网对《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及措施清单》进行了公示。
(二)按照要求向市委、市政府报告落实情况
一年来,市应急管理局认真按照工作计划和措施清单要求,扎实推进工作落实,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于年底前向市委、市政府上报了《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本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8月17日至2023年8月23日
受理部门:本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
组办公室
电 话:44871553 44871530
邮寄地址:本溪市明山区胜利路99号
本溪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