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yjglj-2019-00093 发布机构: 本溪市应急管理局
信息名称: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服务指南 主题分类: 行政执法事前公开
发布日期: 2019-11-12 成文日期: 2019-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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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19-11-12 14:11:20 【字体: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二、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主席令第70号,2014年8月31日予以修改) 第三十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设计负责。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审查部门及其负责审查的人员对审查结果负责。【规章】《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2010年12月14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2015年4月2日予以修正)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在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承担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

三、受理机构

本溪市应急管理局

四、审批机构

本溪市应急管理局

五、受理条件

省发改委或工信委已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金属冶炼建设项目

六、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七、申请材料

1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文件复印件

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原件

3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原件

5建设项目可研报告或初步设计复印件

6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复印件

八、优惠政策

九、办理时限

法定20日,承诺15日

    十、监督方式

电话监督 8890(0)000  

    十一、救济渠道

    十二、责任追究

   

十三、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

   十四、办公地址

本溪市溪湖区溪彩路37号本溪市应急管理局

 

   十五、办公电话

024-44516212

   十六、审批流程图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

审查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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