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bxsyjglj-2026-00181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应急管理局 |
| 信息名称: | 行政处罚公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 主题分类: | 行政处罚 |
| 发布日期: | 2026-08-17 | 成文日期: | 2026-08-17 |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 关键词: | |||
行政处罚公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 相对人名称 | 案由(事由) | 处罚类型 | 处罚结果 | 决定(通知)日期 | 实施机关 |
(本)应急罚[2026]危化-7号 | 孟荣沈 | 2026年6月15日,执法部门接群众举报:本溪市明山区滨河南路原本溪二运汽车二队院内,存在利用撬装加油装置非法零售成品油的行为。6月25日,执法人员现场核查确认,该院内设有撬装加油装置,并摆放微信收款码,具备对外经营条件。本溪市第二运输公司主张该装置为内部自用,但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材料。2026年6月30日,执法机关对本溪市第二运输公司立案调查,当场查封涉案撬装加油装置并送达执法文书。当日夜间,被查封的涉案装置被擅自整体转移。经深入核查,涉案装置系孟荣沈租赁场地私自经营使用。7月3日,执法机关对孟荣沈单独立案查处。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孟荣沈无证经营危险化学品成品油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执法机关依据核查属实的证据重新核算违法所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第一百条第三款规定,最终对孟荣沈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787元(柒佰捌拾柒元),并处罚款100000元(拾万元整)。 | 2026.8.14 | 本溪市应急管理局 |
(本)应急罚〔2026〕危化-8号
| 苏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026年7月13日,我局接到举报人举报,举报7月2日,中石油益民油气合建站在施工中施工作业人员未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劳动防护用品。我局执法人员于7月15日进行现场核实,经调取加油站当天视频监控录像,发现施工单位苏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作业人员吕恩生、施君在脚手架上进行高空作业时未佩戴安全带,举报情况属实。 | 罚款 | 苏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建议对该公司给予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五项,《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裁量细则第 55 条 A 档的规定,拟对该公司作出处人民币 8000 元(捌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 2026.8.17 | 本溪市应急管理局 |
